律师您好,,我现在病休呢期间正好赶上合同到期了,问一下,单位有没有可能和我续签,如果不和我续签,有没有补偿和医疗救助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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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劳动合同期满,你的医疗期还没有到,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也就是说单位不同你续签,单位就需要支付补偿,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足六个月,赔偿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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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工作年限*月工资数。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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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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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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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工作年限*月工资数。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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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合同期满的应顺延至医疗期结束,用人单位不能解约,但劳动者可以提出不再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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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的 完善您的问题 方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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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合同到期的,应当自动顺延理疗期届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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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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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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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工作年限*月工资数。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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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