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本人是一名在编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已经工作两年。由于种种原因,现已向学校提出辞职,已获批准。
咨询问题:1、我接下来应该办理哪些手续,才能保障我的权益
2、学校说只需要把档案拿走就行了,是这样吗?请问要不要办理“三金”的转移手续呢?
3、我原先在学校是有“三金”的,学校会在我的工资里扣除一部分
交“三金”,现在我辞职了,原来交的“三金”还有效吗?
4、我以后该如何交“三金”?“三金”是自动跟着档案走的吗?
由于我刚参加工作不久,对这些事情可以说是一无所知,请用一些通俗的语言解释,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