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们好,我于2017-12月处买了楼房,我们安规定时间交了首付,没有签购房合同,业务员就让就让我们去指定银行办理贷款,回来再签合同,到了银行我们签了名摁了手印,问银行的人几时放贷款,银行人告诉我们,我们没有和售楼处签合同,现在只是过程,回去找业务员签合同,他让我们等通知。还有当时我们还交了45000元的团购费,只有收据不是发票,当时问他们发票上面的公司名字是你们公司吗,他告诉我们是他们公司,事后通过网络查询才知道收据上写的公司和他们没有业务上的来往,也就是说我们45000元不知道去了哪,通过在一起买楼的人打听,他们告诉我们他们交了首付也交了60000元团购费,团购费不算总房款,他们也很苦闹,他们拿到了合同,我们只有发票和收据,一个月了,之前我们和他们联系几时签合同,他们告诉我们再等,理由是合同范本还没出来,这样做他们合理吗,如果我们不想买了算违约,能要回首付吗,谢谢各位律师。

房产纠纷
2018-01-08 07:09: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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