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你们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请了強制执行,其法院判决的效力依然有效,你们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追问:但是公司1997年的时候已经注销了啊,什么资产都没有,当年执行的时候也什么都没有,更别说现在了。能不能以他们股东虚假注销为由追加股东?最主要的是现在起诉股东的话是不是已经过了最长的20年时效??
解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