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妈在15年9月因身体不适,在武汉中心医院就诊,住院6天做身体全面检查,当时进入的是消化内科,由当时的主治医生安排全面的检查,当时做了胸部CT从医疗过程中有发现胸部有积水,而且各项指标异常,但主治医生由于疏忽,跟家属说患者只有轻微的浅表性胃炎,无需住院,并且口头方式跟我们家属说怀疑患者是由于精神抑郁而装病,然后就办理出院手续了。后来患者一直觉得身体不适但以为是胃炎就在家吃胃药但无任何效果。结果16年10月份再去检查已经是胸腔间皮瘤晚期(胸部癌症),在17年3月就去世了。请问这个是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
2018-01-06 18:05:0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医疗过错的赔偿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第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数额不一样。第二,确定医疗过失与造成的后果,从医疗机构也好或者做医生来讲,他所负责任的程度。第三,要考虑到你的原发疾病,跟你这个身体损害之间还有什么关系。
    希帮维护你的权益我需要更多的具体细节来判断希望你来电咨询更高效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具体的你可以来电免费咨询解决你法律上的疑问,给你操作上的指导。
    由这三个因素出发,一旦确定为医疗事故,将来的赔偿应包括:医疗费、病人的陪护费、病人在医院的就餐费、造成病人残疾的赔偿、病人的误工费、陪护人的交通费、病人从外地来的交通费,还包括了将来病人一旦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他的16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费等等。具体情况转一对一或者来电详谈
  • 你好,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责任的,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进行一定的鉴定,你们是否和医院协商过赔偿呢?医院现在态度如何呢?你描述的内容比较少,我无法给你准确判断,建议你来电说说详细情况,方便我进行综合分析,给你可行的法律方案,帮你保护最大的权益,避免更大的损失,来电咨询免费,希望可以帮到你。
  • 您好,照您说的情况很可能是医疗事故,但具体是否是医疗事故是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你们是否有和医院沟通过?医院是什么态度呢?为了方便给您提供具体详细的法律指导,请您来电联系我说明具体细节,以便为您节省时间和精力,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不属于医疗事故,即使当时没检查出来癌症,后面有症状应当再去医院检查并接受住院治疗。癌症患者病变是很快的,因为15年的没查出来说是他们的责任,显得太牵强。但是应当结合当时的情况进行诊断,如果确实诊断错误,也是有责任的。可以进一步咨询。
  • 属于 需要鉴定的 以鉴定为准
  • 您好,建议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
  • 医院可能存在过错延误治疗。但我认为过错程度不是很大,承担的责任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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