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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今天遇到一个给75冲200话费的,结果呢他充值好有短信,那些话费不是手机的话费,而是芜湖拨打平台的话费?这个是骗人吗?会泄露个人的信息吗

损害赔偿
2019-05-04 15:17: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会泄露个人的信息。。。。
  • 网上被泄露个人信息怎样维权?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商删除该侵权信息,如果该网络服务商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对被侵权人损失扩大部分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网上被泄露个人信息怎样维权?   如果有人未经他人许可利用网络将他人信息公开,给他人生活造成影响便侵犯了该公民的隐私权。   (一)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商删除该侵权信息;   (三)如果该网络服务商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对被侵权人损失扩大部分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目前普遍困扰消费者的一个难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介绍,实践中有的经营者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擅自泄露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严重影响了消费者正常生活,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此,草案明确: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个人信息得到保护的权利。草案还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并确保信息安全。  草案还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当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消费者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时,经营者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并告知消费者和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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