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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房产如何过户给妻子,有遗嘱

房产纠纷
2017-12-29 17:35: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法律法规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
  • 你好,直接到房管部门办理。
  • 你好,可以的
  • 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或者法院手续
    追问: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签字吗,配偶和父母,还是继承给谁谁去就可以,谢谢
  • 您好,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继承而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即自丈夫去世继承开始时,妻子即根据遗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无须办理特别的房屋变更手续。但是如果您需要将房屋出卖、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给他人时,必须先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手续,否则该处分不发生产权变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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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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