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的好朋友A办了个借贷公司,父母将自己的钱借给了A,后来还介绍朋友B也借了钱给A。但是B借给A的钱,借条是我父母写的,借条上注明了钱是给A的。然后B将钱直接打进了A的账户。现在A不还钱,B就将我父母告上法院了。法院现在是判庭外和解。但是肯定没法和解。恳请给意见!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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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债权债务关系而言,你父母是债务人,B是债权人,注明钱是给A的,只能说明借款的用途,而不能表明债务人是A,所以,你们可以另行起诉A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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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了解案件详情,搜集证据证明该款去向,通过诉讼方式要求A承担还款义务,您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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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积极应诉。给法律意见,也要律师介入后了解案情后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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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就积极应诉,争取让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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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只能让法院判决。在败诉后再起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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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起诉的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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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咨询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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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
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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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父母这边还款后 可以向实际用钱的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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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