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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公司上班期间未给交保险,经劳动局检查大队要求公司为员工补交保险,公司委托人以补交保险向员工收取个人承担部分钱,但是最后员工的保险并未得到补交,请问公司委托人是否属于诈骗

劳动纠纷
2017-12-22 22: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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