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房屋装修的一些问题。去年7月底,我和我同学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合同中约定了预算金额,还有工期。合同签订后,他自己带人进房施工,开始工程进度快一些,后面就开始有些拖拉,截止去年11月根据实际买的装修材料等总体来看,相当于已付清全部装修工程款。但其一拖再拖,总是多次承诺什么什么时候能交工,但是一直到现在房屋都未交工。为此9月初双方曾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了一些条款,其中有一条是先退还给我2万元作为保证金,待工程交工后,给其结清工程款;还有一条是9月15日之前交工,同时约定了违约条款。之后还是一拖再拖,无奈起诉到法院,后经过法院调解,调解结果是对方在11月30日前把未装修完成的工程装修款退给我。但是一直到现在对方都没有退给我钱,而且也没有联系过我,我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法院那边说是要到1月份才会有结果,现在家里着急把房子装好呢,想着自己先花钱装修,但是我有一个顾虑,如果房子装修好了,对方再反咬一口,说房子是他给装的,再起诉我,有没有这种可能呢?对于已经经过法院调解结案的案子,被告是否可以再反诉原告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