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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乙公司是甲公司的独资子公司,现在甲公司要撤销乙公司将乙公司的员工和业务合并到甲公司下面,而乙公司员工和乙公司的劳动合同还未到期,甲公司要求和乙公司的员工和A公司签订如下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规定乙公司的所有权利义务全部由甲公司继承,员工在乙公司的连续工龄计入甲公司)。员工2013年6月入职,第一次合同到2015年6月。第二次合同为2015年6月到2018年6月。 请问如下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能保障员工的权益吗?员工签了这份协议后还需要和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员工需要注意哪些权益问题不被协议忽略?谢谢

继承
2017-12-15 15:36: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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