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A公司签的劳动合同。A公司全资控股B公司。A公司是中外合资公司,B公司是独资。A公司和B公司都是有限公司。现在A公司的领导要我从事B公司的业务,我不愿意,但A公司领导一定要这样安排。请问这样是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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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两家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按照合同继续履行,对方要变更合同岗位的需要和你协商一致,你有权可以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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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可以劳动仲裁,建议预约任涌律师面谈,十五年法律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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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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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拒绝工作安排只要取决于您的工作内容,如果双方对于工作内容没有书面约定,那么对于明显不合理的工作可以拒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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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