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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11月4号中午约13点左右喝洒吃中饭后在工地做木工活到晚上18:30左右下班后,驾驶不需上牌号的手扶型小型柴油耕地机带(厂配有)小车箱在省道线右侧正常顺向行驶回家,被一辆同向行驶来的小轿车追尾把我连我的耕地机撞翻到路外边,导致我腰椎骨折住院。请问我有什么责任吗?即事故责任如何判定,我该享有哪些补尝?补尝费是怎么算的?我如何才维护我的合法权益?速求解答,谢谢

劳动纠纷
2017-12-15 19:56:1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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