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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合同2017年5月31号到期但公司没有和我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我又上班到11月,公司通知我不能上班了这种情况怎样赔偿我

劳动纠纷
2017-12-04 15:11: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您好 这个情况您可以主张赔偿
    追问:要求赔偿,怎样赔偿合理?
  • 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追问:这最后半年没签合同怎样赔偿
    解答:事实劳动关系也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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