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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6年6月4号离婚,婚后有三个小孩,大孩二十四岁男,一级残疾,二孩十四岁男,读初一,三孩女四岁,幼儿园小班,房产180平方,归二孩,三个小孩抚养归男方,女方离婚不离家,三孩十岁之前由女方代养,男方每月给女方1500生活费,结果女方由2017年8月另嫁他人,小孩不闻不问,我可以重新起诉她吗?

民事相关
2017-12-05 15: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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