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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本人在单位工作期间无端遭到主管(酒后)殴打致鼻梁骨骨折被送入院救治,老板先支付了900多元医药费,却阻拦我家属报警致使肇事者逃逸,其后又拒绝再支付本人的其余医药费,不得已我家属只得支付了其余1800元左右的医药费。现在老板将我原先上班的店转手他人,其业务转到总店经营。本人在此时提出辞职(注:我与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工资也是计酬的并没有一分钱的底薪,况且我住院期间没上班老板也没有对我作出任何经济补助),此刻老板却迟迟拖欠我的工资,更声称我辞职了没有接受他的安置,须从我没上班之日起到结算工资之日止按旷工论处每日扣50元,同时还要扣除之前我受伤住院期间他先支付的900多元。 请问:老板这样做合理吗?难道我在上班时间在单位无端遭到主管的殴打,作为老板就没有一点责任吗?他为我支付这部分医药费不应该吗?我与他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况且我的工资是按(0底薪+计酬),这样辞职了还要克扣我的工资合理吗?我和他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却被拖欠工资合理吗?我该向哪个部门申诉呢?我很无助~~

劳动纠纷
2006-06-26 05:05: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很难找老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如果是顾客在他的店里被打,基于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店子需承担相应责任。但你是员工
    2,如果是被老板手下基于工作原因把你打伤,根据雇主责任,雇员造成他人伤害的,雇主承担连带责任。但打人者是酒后打人,与工作无关

    但工作方面老板的行为不对,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应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这个老板好恶劣。也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啊。也算是刑事案件啊。
  • [B][/B]我的家属已经报案了,我的伤势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只是本人始终觉得在此事件当中老板也为责任,毕竟是在他的店里出的事而且肇事者又是里面的主管。现在肇事者逃逸,老板应该承担起这个赔偿责任的。不知我这样说对吗?
  • 如果主管基于工作原因把你打伤,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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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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