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八月二十三号台风天鸽号那天出的工伤,休息一个星期领导叫我去上班,我上了四天班,觉的脚肿的很厉害,我又去医院开了一个星期休息,公司领导不同意,我脚肿着又上了一个星期,九月十二号去复查,复查出右脚距骨粉碎性骨折,医生没有说要手术,给我开了一个月休息意思是叫我在家静养,十月二十三号我要求换医院,换到平乐骨科动手术,我说下午我到行政部借钱来,好动手术,部门领导说下午安排我去武警医院看,武警看了我之前的片子,叫我再照一张看,说在慢慢愈合,又开了一个月休息,但一个月过了二十天还没有好,现在准备下个星期去深圳市里二人民医院动手术,请问我能就工伤后,开了休息,公司领导不同意休息,让我工伤加重,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还没有动手术,耽误最佳治疗期而起诉公司吗

劳动纠纷
2017-11-25 13:31:3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