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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0年进厂,但公司现在要搬迁到外市,如果不随同公司去,按劳动法应该怎么索求理赔?

其它综合
2017-11-22 20:38: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不得单独变更职工岗位,需要与职工意见达成一致,否则只能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补偿金。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到岗,不能认定为旷工。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看你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2. 患病、负伤;3. 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 失业;5.生育。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何,最好是委托本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根据你的工资和你工作年限来判断,要求公司经济补偿。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追问:本人从2000年进厂目前为止工龄17,但公司搬迁到异地,不再续签合同,理赔只按12年+1个月赔付,请问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吗?或者应该按进厂年N+1,18年赔偿金呢,请告知谢谢!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具体看工资情况。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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