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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装修公司被盗手提电脑一台,侦查人员怀疑是该公司员工孙某所为,遂把孙某传唤到公安局进行讯问。孙某一开始不承认,但被侦查人员踢了两脚后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供述已将手提电脑卖给申某,同时还说他之所以拿公司的手提电脑是因为公司拖欠了他六个月的工资。侦查人员找到申某后,申某说他手提电脑又卖给了钱某。钱某起初不承认,侦查人员威胁说:如果不承认就按共同盗窃论罪!钱某害怕承认了从申某手中购买手提电脑一事,并交出了该手提电脑。后侦查人员讯问宜家装修公司经理谢某,他承认确实拖欠孙某六个月的工资,并出具拖欠工资的证明。

刑事案件
2017-11-21 21: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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