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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五一”刚买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单价3100元,在公司宿舍被人盗了,被盗时间是2010年5月7日。结果我报110,110工作员来了,只是立了个案,公司说负责人说不赔赏损失,说是我没有向公司登记我买电脑证明。请问公司是否要该赔赏…………

刑事行政
2010-05-08 21:08: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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