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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某月某日,甲〈我前妻〉向乙借25万用于周转,钱汇到甲女儿长上,借款的事我晓得,当时借钱时讲好用天把两天,后乙在借钱天把两天后向甲和我要求还款,但当时我们手头无钱可还,然后我和甲就向我妹夫丙借钱20万归还乙,甲写了借款20万的借条给我妹夫,后我妹夫丙电话通知乙到银行办理还款手续,因此我妹夫丙汇给乙的20万是替甲和我归还所借乙的借款。某年某月我又委托乙帮我还了5万元现金给我妹夫丙,是因为我和甲除了欠我妹夫丙此20万外,还没欠丙很多钱,怕丙知道后不高兴,所以才委托乙以现金交给丙,目前我和甲就该20万仍欠我妹夫丙15万,而乙在我妹夫丙转给乙银行汇款凭证用途上签了借款,现在我妹夫丙起诉乙,要求还款,而乙又起诉我和甲诈骗,以上所述都有我在书面证明上签了名,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7-11-19 21: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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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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