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先后多次借钱跟承兑给乙使用,乙再次向甲借款,甲向乙提出要找人做担保,乙在丙、丁酒后不知情的情况下,请丙、丁在乙给甲出具的借条上签名担保,事后乙失踪,甲跟丙、丁多次找乙催要无果的情况下,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借款,同时要求丙、丁承担连带责任,请问丙、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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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所述,一般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
追问:您好!周律师!感谢您在百忙中给我回复,我想就事情的经过,再说明得详细点,甲自己在法庭开庭的时候,刚开始没有到,后来法庭打电话让他本人陈述借款过程的时候,他也说了,先前的借款我们是不知道的,现在乙跑了,我们给他还这个钱,是不是太冤枉了呀!何况我们真的没有从他们中间获利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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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