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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住宅的房子产权只有50年,而且附记写了房改售房面积,请问能落户吗?还有等到5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房子,那我们怎么办?就没有房子吗?

房产纠纷
2018-06-27 11:01: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注册户口,理论上认为50年期满需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追问:能让小孩在当地区域里上学吧?50年期满国家会收回房子吗?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会缴纳多少钱?我的房子还有25年到期,如果还没到期房子拆迁补偿的话还是安50产权的给我吗?而且我的房子实际面积比房产证上多出10平米左右,当时候国家会怎么处理呢?
    追问:能让小孩在当地区域里上学吧?50年期满国家会收回房子吗?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会缴纳多少钱?我的房子还有25年到期,如果还没到期房子拆迁补偿的话还是安50产权的给我吗?而且我的房子实际面积比房产证上多出10平米左右,当时候国家会怎么处理呢?
  •   当事人应事先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  1、在当事人及子女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如房产面积、迁入户口的总人数、购房年限等),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社保证明、居住证等资料;  3、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迁移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再向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落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要件。如果是新房,由于存在开发商与第一手买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手买主可以主张在可以办理所有权登记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您手中持有的文件,从法律上说,只是说明你对第一手买主有一个变更房屋所有权的请求权,只是一个债权关系,不是当然的物权关系。只有在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后,登记在您名下,才能够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因此,这其中可能会有开发商或者第一手买主将房屋再次转卖并给其他买主办理了所有权登记,这样您就无法取得房屋了。
  • 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建议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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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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