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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幼儿园三位教师应家长农忙需求,利用暑假给孩子们上课。两月收取了1万元的费用,由一人管理着。除给校方十分之一的水电费外,都由三位教师按上课天数多少分取。事先告知,上课期间的其他支出费用共同承担。期间一小班幼儿意外受伤,赔偿费用13500元。请问这费用如何承担?当时小班教师有事外出,由中班教师看管。这样,大班教师有责任吗?学校责任多少?小班教师、中班教师责任多少?如何承担这部分费用?

其它综合
2017-11-12 08: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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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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