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9年5月12日左右,我哥上自家承保山砍树,不小心把别人家(以下称对方)的竹笋压断3株,回家后跟对方说是压断2株(瞒了1株)。 后来对方上山查看发现是3株笋被压断,就怒冲冲找到我家叫骂了一通。那时我哥已去了外地工地。 5月14日上午8时左右,对方见到我妈又理论起来,我妈答应赔偿,对方不依,双方发生口角,对方一怒之下强行拉我妈上山,我妈左脚不知碰哪,立即肿得很大,半路上被同村两个老人拦下。回来后我妈感觉头晕,去村医那量了血压偏高,我妈本来又高血压,服降压片维持。当夜3点我妈极度不舒服,到镇卫生院抢救,病情有所稳定,吊了5~6天药水,总感觉头晕。后到县人民医院CT检查诊断是脑梗塞 我是残疾人,收入不多,我爹妈都70多岁。 请律师指点医药费及以后费用如何承担?如果对方不愿承担又敢如何?

民事相关
2009-06-11 09:52:3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