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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夫离婚已经三四年了,离婚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我,贷款我还,现在贷款还完了要办理过户,对方拒不露面,找不到人,去法院起诉了,他有权利和我争房子所有权吗?

民事相关
2017-11-10 11:07: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没有的,因为从物权上来讲,房子是属于房子登记人的。但是,由于在协议中你们约定了房子归属于你,即使是在房产证上写了他的名字,那么在法律上的话也是应该有义务配合你变更房产手续的。
  • 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判决生效后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追问:就是现在起诉法院判决后拿着判决书就可以一个人过户了吗?那他如果反过来要争房子呢?
    解答:反悔不了
  • 无权,,,,,,,,,,
  • 你好。可以采取诉讼方式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 建议你积极应诉,可以要求按照离婚协议履行
    追问:你好,是因为他不配合我过户我去法院起诉他履行离婚协议义务,我想问的是如果他现在起诉划分房子法院会受理吗?因为当时离婚的时候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不过首付是我爸妈付的,然后离婚后三年我才还完的房贷,房子他一分钱都没有出
    解答:那你仍然需要积极应诉,准备证据,离婚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 既然已经起诉了 就等法院的判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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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