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2015年6月协议离婚,当时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中写明:孩子归我抚养,房子等财产归我所有。问题:但离婚没几天,她就把孩子偷偷带走了,从这开始一找我要重签协议,孩子她要带,要我抚养费,出房子的问题要重新分配。请教您,我要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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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履行,特别是关于财产分割方面;至于小孩,对方争着抚养,可以由对方抚养,你出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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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你们没有重新签订其他的协议,还是按照原来的协议履行。
追问:现在,她带着孩子找我吵,我工作与生活都不得安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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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重新协商,或者到法院诉讼解决相关纠纷,具体请来电话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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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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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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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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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拒绝,以签订的离婚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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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