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律师,你好。最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我们办理完过户,并入住后,被卖方告知,他之前民事诉讼邻居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并胜诉(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文书是我们签订购房合同以前下来的,但卖方并未执行。我们过户完成后,卖方提出要求强制执行,但他现已并非产权人,无法进行。后来法院来电告知,而后我们去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请问,就上述问题,我们房产的卖方是否存在隐瞒房屋事实交易?我们能否要求卖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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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你造成影响或者损失,可以要求合理的赔偿
追问:没有造成损失,因为最后我们和邻居家协商解决了这件事,但刚刚搬的新家,发生这种事情,一家人心里都觉得不舒服,可以以什么条款来要求呢?谢谢管律师解答
解答:没有损失,很难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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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