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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购买时卖方没产权证,卖方原属买方,他是从第一方买过来,住了一年后卖给我们,交易时第一方不在场,第二方卖方承诺我们,房产过户时他协同第一方房主给我们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第一方房主与第二方交易合同上写的是过户费一方承担一半,购房时第二方与我们协商时三方各出三分之一,由三方共同承担,可是第二方与我们交易合同由于照着他与第一方的正式合同抄写时照着抄了个双方各一半,也没注意,是我们失误没细看就把合同收下了,心里一直以为是三家承担,现在过户时第一方说第二方没经他同意私自卖房,属于违约,他不再承担过户费,第二方私自同意没和我们商量,他们私自协商的第一方不出过户费我们不在场,他们之间也没有正式的字据,现在第二方要求我们按合同出一半过户费,可他扔与第一方有正式合同注明他们各出一半过户费,请问现在这过户费应该怎么算?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5-17 14:57:1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