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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03年7月签到顺义一家单位工作.签约5年,单位代办理北京进京户口. 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注明试用期内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进单位后发现公司接近倒闭,人员流动很快,于是不满三个月就递交了离职申请书,交接了工作,离职了. 离职后无数次与公司人事和公司老总协商,想把我户口退回原籍或把户口本给我.但对方既不把我的户口返还原籍,也不把户口本给我. 现在已经3年过去了,因上月我身份证丢失,去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派出所以我没有户口本为由不给办理. 因我的户口本是非农业家庭户,不是集体户口,派出所有权不给我办理吗? 公司一再扣押我的身份证,我该怎样追回? 非常感谢!

劳动纠纷
2006-06-18 21:02: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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