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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打架讹人 我的孩子在学校打架,然后去了当地县医院,医生说没事,然后对方家长又要求去牡丹江医院,我们又带他的孩子去了牡丹江医院,医生还是说没事,可是对方家长不讲理,通过人际关系住进医院,并且还想要赔偿。请问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7-11-02 10:05: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如果对方已经住院,表面上说明还是有疾病,但所治疗的疾病是不是你们造成的,在打官司时可以进行确认。
    追问:就眼皮缝了两针,县医院大夫诊断说没事不用住院,对方到牡丹江找人住的院,这明摆着是想讹人 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解答:等待对方找你,如果诉讼就参加诉讼
  • 如果走法律程序后,对于对方提出的赔偿问题,你们可以申请法院做医疗终结期鉴定。
  • 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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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