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债权人公司,在2013年对一个债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没有查找到财产我们是债权人公司,在2013年对一个债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没有查找到财产,2014年终止了该次执行,后来我们又调查到该公司在和我们打官司的过程中,把他们公司的流动资金以公司名义借给了另外一间公司和两个个人,我们又向法院起诉当时他们公司的股东转移公司资产,但是被驳回了,说是他们公司的正常业务法律不禁止,不能揭穿股东负连带责任,这样的话,如果我提起二审的机会大吗?还有那现在能起诉借他们款的那个公司和那两个个人还钱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