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事情大概如下:今天早上,我部门主管对我说,有另外一个同事工作比较急,问我有没有空可不可以去帮忙,我当时比较闲,就好心去帮忙了,但那不属于我职位工作内容。然后快下班的时候,我才知道下午我帮忙的那同事下午请假。我当时也是想下午请假的,但是由于去帮忙,搞了一个早上,只能下班的时候请假。但请假的时候,部门主管以另外一个同事已经请假,事情没人做为由拒绝批准我请假,说让我下午一定要来把事情完成。我当时就不乐意了,我的工作做好了,我早上去帮忙这是我好心,不属于我工作内容,怎么我就一定要完成了?然后我就坚决说请假,部门主管不批,最后吵起来了,部门主管就对我说,不合适就写此工单。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做好了自己的本份工作,没违反规定,正常请假,公司开除我合法吗?我是否能索要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