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该单位造一车间约7000平方米,总造价约800万元,验收不合格,该单位因资金紧缺,急需向银行贷款,在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向发证机构领取了房屋使用产权证,在领取房产证后,发现该工程的质量比原来想象的要严重得多,在此情况下,该单位向省检测中心申请了检测,检测下来的情况严重不合格,在此情况下,该单位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求得法律的支持,请问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该单位在领取房产证后,是否影响到向施工单位诉讼赔偿的请求,原被告双方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2、质量赔偿的标准是怎样计算的。譬如,损失额度按实际赔付,还是按损失额度的比例。房屋不能正常使用,间接损失的赔付是怎样计算的?

其它综合
2006-06-15 17:30: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