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营钢铁半成材,有一天某人(甲)在买完东西后告知我,但我没同意的情况下拿走了我家的轮胎一个,随后发生口角,经别人调解分开,随后(甲)在外边找来了三个人回到我商店挑衅随后打起来.我的哥哥当时在场也加入了打斗。事后甲找来的三个人中其有一人受伤,眉毛处缝了7针第二天住进了医院要求我赔偿他的医药费。他偷我东西随后找人到商店打我还要我赔药费?我没同意调节。他要起诉我,我真的该给药费吗?
他抓住一点说,他还没上呢(没动手打呢)结果让我哥把他打了。但他是偷东西的人(甲)的朋友来滋事的不是吗,我们不打他他们四个人是要打我的啊!
派出所结案上写{欧打他人}罚款我200元,甲罚500元。
如果受伤的那人要起诉我我还得给他负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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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区分责任,各自承担自己的过错所应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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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我真的要支付医药费了?乙方的医药费是不是应该由他的朋友偷东西的甲方给支付呢,事由甲引起,他还没事了?如果上庭的法院会要求我支所有费用还是一部分。费用多少由什么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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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打人,谁承担医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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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先认定过错责任的问题,如果有过错,就会承担责任。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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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