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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事产康工作,招聘的时候老板保证说不拖欠工资,然后就送我出去学习考证,考证的钱是我自己掏的,学习的钱是她掏的,回来她也没和我签合同,最开始是拖欠两个月发一次工资,到最后拖欠三个月不发了,我找她理论,她说让我把证书给她,她给我工资,我想知道这合理吗?去劳动局可以告她吗?

劳动纠纷
2017-10-19 11: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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