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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你好,开发商把已经再房管局备案的房子卖给了我们,我们无法再去备案,导致我们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最后经过多方努力撤销了原有的备案,最终办下了贷款,开发商以我们贷款没下来为理由,收取滞纳金5万多,并把电表拆除,不交钱不接电表?是否合理?

房产纠纷
2017-10-16 11:56: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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