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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问题是…我跟一个学校签了一年的全职合同,试用期一个半月。到试用期的最后一天说…学校经营不善,考虑我又在哺乳期要我转兼职…不同意就解约。这应该是不可以的吧…合同书上写解约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文字通知…但是学校是试用期最后一天通知的…问学校…那是转了证才那样,我想问…试用期难道不到劳动合同里?但劳动合同签了试用期啊…。现在就是学校违约…要怎么赔偿。学校只肯赔偿不满工作六个月的半个月工资。还有就是学校的的合同里也写了…学校经营不善遇到严重的问题可以解约…但是学校还在网上招聘老师

劳动纠纷
2017-10-09 18: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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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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