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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7年9月7号向我部门主管申请离职,而且工资还得要等一个月才给结算,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是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师山镇罗村下柏兴达路12号五金嘉良公司的一名员工,我是2017年9月7号向我部门主管申请离职,批到10月7号,但是到了10月7号我部门主管说人事部那边不让走,说嘉良公司规定只能在1.2.3号这三天才能离职,所以叫我继续工作到下个月1号,但是我现在就想走人,而且我也去人事部找了他们,但是他们就是不批,而且工资还得要等一个月才给结算,说是嘉良公司的规定,请问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7-10-07 11: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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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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