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有一部分土地被征收,该块土地青苗补偿款已经于2011年发放到户。因为当时征用土地社保问题不能解决,所以土地最后没有征用,老百姓就继续在种。在今年8月份大田平原排涝工程施工队把农民辛辛苦苦种的十几亩水稻给挖了,当时问村干部水稻怎么赔偿给农民,村干部说没有。几户种水稻的农民就去市信访局上访,上访了五次后答应补给农民5年的地租,水稻再另加800元一亩。农民觉得水稻马上就可以收割了被破坏只赔800元一亩不合理,该怎么维权?这次土地被征收有没有有苗补偿款的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