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8月2日入职公司,入职当天签订了合同,一年的,试用期是3个月,9月19日公司经理以我工作没有热情不够努力为由辞退我,没有解除合同,我们俩只是口头约定第二天不用再去上班了。这两天在家越想越不对劲,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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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给以填写《立案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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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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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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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先跟人事主管人员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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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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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