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公司财务,负责审核员工报销。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和我签订了解除合同并按劳动法列明了赔偿金额。后经审计,发现之前已付款的报销凭证内有大量假发票,公司认定我负有主要责任,要求我自行离职,否则就以劳动仲裁或起诉的方式推翻之前的解除合同不予赔偿。该公司没有任何相应的公司报销政策,之前也未要求财务验证发票真伪。在巨大的公司财务漏洞下,所有的责任是否都应由我一人承担?公司取消之前的合同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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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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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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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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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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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可以另提起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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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建议咨询当地 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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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