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爺爺有7个子女,3个儿子,4个女儿,我爸爸是大儿子,96年移民到澳門,二叔8几年移民到香港,剩下的小叔和几个姑姐就住在湾仔。原本住在旧址新安街16号的,那时房子的产权是我爷和我嫲的,后來我嫲和我爷大概在90和97年相繼过身了。房子在大家不知情的情況下,我的小叔在2000年办了一个房产证,房子的产权全歸他一个人所有,后來房子拆迁,地产商凭房产证分配了几个单位给我小叔,我想问一下这种情況我爸爸是否可以繼承先爷的部分房屋产权?

征地拆迁
2017-10-08 17:20:5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情况太复杂了。涉及法定继承,代位继承等多个法律关系。你爷爷奶奶先后过世,后去世的一方在析产后与其他继承人一起继承。你父亲及其他兄弟姐妹均有同等继承权,你小叔一人将房屋产权过到他名下,侵犯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追问:張律師,你好!我爸就不明白我小叔的房产证是怎麼办回來的?房产证应該是要全部兄弟姊妹簽名放棄房屋产权才能獨得,然而在我爸的不知情下他竟然拿到房產证,这里是否存在不合法途徑取得,地税局凭什麼理由发房产证给他?
    解答:是的,在没有办理继承的情况下,你小叔能拿到只有他一人的房产证,确实存在疑问。若房产证需要撤销,要提起行政诉讼。牵扯太多,需要仔细研究案情,才能确定策略。最好面谈。
    解答:是的,在没有办理继承的情况下,你小叔能拿到只有他一人的房产证,确实存在疑问。若房产证需要撤销,要提起行政诉讼。牵扯太多,需要仔细研究案情,才能确定策略。最好面谈。
    追问:現在我爸就不肯定 我爷生前有否定立遗囑:把整间屋都歸我小叔拥有.因為我爷生前曾口头说过要让整间屋给小叔的,其他兄弟姐妹都答應了,唯獨我爸不同意. 所以我爷为免日後有爭拗很可能定立了遗囑而不告訴我爸,我想问我爸可否去地税局查实我叔获得房产证的依據是否根據我爷的遗囑?
  • 针对目前情况,我建议您明确小叔2000年办理的房产证程序是否合法,因为当年申请办理房产证时,一定要提交其他继承人放弃该房产继承的签字捺印说明的,您却说在大家不知道的情况。这是一个突破口,您爸爸有法律依据继承部分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