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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我购买的一处商品房,合同约定的是2015.12.31交房。可是至今未交房。我想解除合同,要回本金。合同上约定的是仲裁。可是仲裁费用要一万二千多,需要我先垫付。我想知道我走仲裁的风险有多大?(当时开发商给的优惠是首付分期,一共是九万分了四期,我先后交了两期,后来开发商不怎么干活,且当时公积金可以首付百分之二十,就跟销售经理说了剩下的等办百分之二十的首付贷出来,就不去交剩下的四万五了。后来售楼处也没了,贷款也一直没办下来。)仲裁的话会判定开发商退还我本金并承担仲裁费吗?

其它综合
2017-09-15 11: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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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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