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村现在土地征收,在2011年省上下达了封库令,不准私自开荒建房等政策,但是村领导明知已经下达封库令的情况下,私自于2015年请挖掘机四处对我村荒山进行开挖,私自占用。现在在征收土地时量取土地面积,其中我家的一篇荒地(上面种有树木)也被别人用挖掘机挖掘,现在村领导们自己家挖的土地面积已经量取,多达几十亩。而我家的地村领导却说要归为集体所有。请问这样合法吗?
而且私自开挖我家地的那家人也说这片土地是他家的,因为是他家挖的,但是我家的这片地是大概在1996年村上分给我家的,证人有很多,但是都碍于是一个村的,没有人愿意作证。请问一下如果打官司能把土地争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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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他相关证据吗???
追问:有证据,但是没有具体的影像或者其他方面的证据,证据只有村民来证明。请问一下我需要到哪个部门咨询。
解答:向县国土资源局反映处理或信访局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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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