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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老人把房子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儿子和儿媳,老人后悔强行要回房子。请问能要回房子吗?

房产纠纷
2017-09-23 00:30:5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二.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三.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合同法》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四.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 是不能要回的。
  • 很难,可以要求儿子儿媳支付购房款,具体建议电话咨询。
    追问:过户这么久了还可以要房款吗?万一儿子儿媳说房款给过了呢?
    解答:要结合具体情况。
    追问:我想知道怎么才能不给房款?
  •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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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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