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哪年哪月入职?2、哪年哪月离职?3、拖欠哪几个月的工资?4、扣除工资30%是什么意思?
追问:今年2月份入的职,5月份辞的职,一起差不多3个月,去的时候就说好做不满一年,家里小宝小,她也同意了,她说她那就是因为小宝没办法出去打工的人在她那上班的,也没签合同,当时她也没说要扣除工资的30%,当时说押一发一,她也没有兑现承诺,就是还有两个月的工资在那,3月份 4月份的工资,她现在就是说工资要拖欠到年底发,而且还扣除30%,我不认同,她说她家就那样,没有什么原因扣除工资,就是做不满一年的都要扣,所以打劳动局电话了,都一个月了,催了两三次,劳动局的居然问我怎么去他家上班了,我想知道可以申请哪个部门才能解决这个事,
解答: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扣除30%没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