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月份在一家快递公司上班,那个老板是我以前工作过的老板,1月份老板说不压工资,就1月底发了工资,然后2月份就放了一个月的假,知道3月1号才上班,那个时候我老公也在帮这个老板做事,我们夫妻两个没有和他签合同,公司也没有交金,结果到了3月底的时候,老板要搬到闵行去,我们因为宝宝还小,就不搬走,3月底我们夫妻两个就辞职了,2月份放一个月的假不但没有底薪给我,3月份的工资,我们辞职说好4月底给我们,还说发工资会给我打电话,结果现在都5月底了,我还是没见到工资,我把银行卡号发给他了,刚开始还接我电话,现在电话把我加入黑名单了,还有我本有他2个QQ,结果有一个也被他加入黑名单了,现在还欠我们4000的工资,怎么办呢?而且我都离开公司那么久了,工资条,工作服,我都没有,唯一有的就是我们的聊天记录,和****营业执照的注册,我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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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证据确凿充分,还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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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确凿充分,还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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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证据确凿充分还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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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