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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16年2月经人介绍与5月结婚,婚后我们在外地打工。生活一段时间后发现男方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但还是想着要好好过,到后半年我怀孕了,由于妊娠反应大,吃不下饭,而且也没得到丈夫的照顾,妊娠三个月后孩子营养不良缺羊水自然流产。最让人忍受不了的是,在生理期不顾我的反对要同房,我觉得连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所以我提出了离婚,对方要求反还全部彩礼6万6,我想尽快解决就答应2万,对方不同意,向法院起诉。还诬陷我打掉了孩子,如果我不能证明孩子是自然流产的话,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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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1 15:14: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