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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想协议离婚,孩子一周岁多点,抚养权为女方,男方同意支付每月工资的30%座位抚养费给到女方至孩子满18周岁,并在今后看事业发展及物价情况,调整抚养费,但女方提出需要男方承担孩子的医疗费,教育费,及满18岁后的大学学费,及孩子成家部分费用,需在离婚协议上写明。这种情况,我想咨询,男方有无义务承担女方所说的上述费用?

民事相关
2017-10-15 12:01:19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抚养权归一方,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满18周岁。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建议带材料来让律师看一下,我们这边会给出几个方案供选择。 
  • 如果离婚协议上有约定的按约定。18周岁之后的是没有法定义务的。
  • 你好,协商的话双方同意就可以的,理论上他有这个义务的
  • 离婚协议可以对共同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作出约定。
  • 孩子超过18岁后,是没有义务的。18岁之内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你们是共同承担的。
  • 医疗费,教育费,及满18岁后的大学学费这个应该承担的。
  • 都可以协商,医疗费,教育费,法定一人一半,其他无法律依据。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 抚养费已经包括医疗费教育费,18岁已成年,不在法律规定的支付费用的范围内,你个人愿意支付的,那就另说。
  • 双方已经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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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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